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东农研字[2024]20 号)以及我校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批)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东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本硕博)》。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 2026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
1.学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岩
成 员:王金峰、王金武、王立军、郑先哲、乔金友、孙 勇、王吉权、程 魁
2.学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简称院监督小组)
组 长:黄步海
成 员:窦大昶、孙 涛、孟繁美、杨秀坤、张美玲、张 旌、张明东、徐泓钊、陈红宇、李明键
3.学院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应学科有考生报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报考要求
(一)考生类别
本硕博班考生
申请者须为我校本硕博班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申请。具体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硕博 ”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学风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三、招生学科、计划及导师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一批)》(以下称招生专业目录)。
四、材料审核与复试考核
考生须认真阅读《东北农业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一批)》按照申请程序及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申请。学院主要负责考生的材料审核和复试考核工作。
(一)材料审核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材料审核由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须向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硕士学位证原件照片(往届考生);
(3)本人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在读)证明(应届生);
(4)英语等级水平证书或英语成绩单扫描件;
(5)硕士期间带有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扫描件;
(6)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扫描件(附件 2);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8)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生须提交);
(9)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 目录页、文章首页)扫描件;
(10)报考专业或专项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以及证明其学术潜力的相关材料;
(1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12)《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 3);
(1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手写)(附件 4)。
所有材料学院审核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两位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原件)妥善保管,录取后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同时,考生还需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材料审核由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或申请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所有通过网络报名的申请者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敏
电话:0451-55190608
(二)复试考核
1、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工作线下以面试形式进行,由院领导小组组织,院考核小组负责。通过考生提供的能够体现硕士阶段学习和科研情况的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考生的复试次序在复试前采用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能力、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等五方面,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对所有考核小组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取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为该考生的复试总分。
1)思想品德考核
要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方面,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为“合格 ”或“不合格 ”。该项考核结果“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50 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考核专业知识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情况等。
3)科研创新(实践应用)能力(30 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近三年内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审阅申请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考查申请者科研思维、分析解决科研问题能力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情况。其中科研计划书分值占比40%。
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综合、全面的评审。考核小组成员要对考生提供的论文等知识产权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考生所获成果的水平与质量、与本学科本领域的相关度、个人参与完成度等进行评审和打分;对考生提出的博士计划书的研究目的与意义、主要研究内容设置、研究方法与手段、计划书撰写质量等进行评审和打分。对其他能证明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材料与考生的介绍进行评审和打分。
4)外语能力(10 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
5)综合素质(10 分)
主要考核申请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状况、社交礼仪等方面。
2.考核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为申请者最终录取成绩依据,复试考核成绩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实践应用)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四部分成绩加和组成,满分 100 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各部分成绩低于该项分值 60%者、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当出现总分相同时,依次看小数点下一位,如果小数点第四位还出现相同分数,科研创新成绩高者录取,如科技创新能力也相同,外语成绩高者录取。学院在复试考核结束后,按学校要求将复试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六、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 申请-考核 ”工作,须主动申报,且相关人员应依规进行回避。
(二)考生在申请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七、咨询申诉渠道
如考生对复试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反映。
领导小组联系人:王金峰,工程学院 515,电话:0451-55190029
监督小组联系人:窦大昶,工程学院 507,电话:0451-55190023
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存在本细则未解释及未明确规定的内容,由工程学院领导小组协商确定。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工程学院“ 申请-考核 ”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程学院
202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