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东农教字[2024]3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确定将在春季学期开学后启动2024级本科生集中转专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中转专业学生范围
2024级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留学生)。
二、集中转专业基本条件
1.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且已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记录的学生可参与本次转专业。
2.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身体状况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3.中俄合作办学、中美121双学位项目、中新园艺实验班、阿勒泰地区定向等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4.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
5.拔尖人才培养班(本硕博班)不接收转专业学生。
6.大类学生不得预先转入本大类所包含的专业。
7.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转专业。
三、集中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此次集中转专业的学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请务必审慎规划并仔细阅读本学院集中转专业实施细则,见附件1;本学院各专业简介详见https://gcxy.neau.edu.cn/rcpy/bkjy/zyjs.htm;本学院各专业现行培养方案详见https://gcxy.neau.edu.cn/rcpy/bkjy/pyfa.htm;其他不明事宜可在2月27日开学后工作时间咨询学院教务科,电话55191668。
2.2025年3月1日至3月17日,为学校统一线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https://jsj.top/f/GWjdMi。
3.3月21日为本学院集中转专业学生考核日,具体学生名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以教务处公布文件为准,请参加考核的学生携带学生证以及《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集中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
4.3月22日至3月24日为学院预录取工作,预录取名单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核后确定,3月25日报送至教务处。
5.3月26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学院要求报到并注册。
8.转专业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为转专业试读期,在此期间学生可申请转回原专业原年级。
四、集中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问题
1.集中转专业的学生编入相应转入专业学习,不再参加大类分专业。
2.集中转专业学生毕业、授位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3.依据《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东农教字[2024]34号)的规定,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有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内容、学分上相同或相近,经转入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替代相应课程;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补修。
五、其他事宜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须继续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他一切活动,遵守学习纪律,并参加课程考核。
2.学生集中转专业不收取转专业费用,按转入专业核定学费。
3.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东农教字[2024]34号)。
工程学院
2025年2月24日
附件一:
工程学院本科生集中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东农教字[2024]3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确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和因才施教的教育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体现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实际,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招收转专业学生。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和各专业负责人组成。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学院转专业政策制定和学生的考核、接收工作。
(二)成立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监督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秘书和全体辅导员组成。负责转专业学生接收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接受学生的申诉。
(三)成立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面试工作小组。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从接收学生专业选定4-6名教师组成面试小组,依据接收的转专业人数和报名人数开展面试工作。
三、转入资格及基本条件
(一)符合《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东农教字[2024]34号)中规定的条件。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工业工程和物流工程五个专业要求选考物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两个专业要求选考物理和化学;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以上专业要求理工类。
四、2025年本科生集中转专业接收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人 |
2 |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
5人 |
3 |
工业工程 |
5人 |
4 |
物流工程 |
5人 |
5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5人 |
6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5人 |
7 |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
3人 |
五、考核及接收
(一)总成绩100分,学业基础占40分,面试占60分。
(二)在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学生中,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六、考核办法
(一)学业基础40分,由已修课程成绩组成。
已修课程成绩=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8(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二)面试60分,其中,政治素质20分,外语成绩20分,专业兴趣及综合表达20分。
(1)政治素质依据学生日常表现、面对大是大非时的政治态度,参与学校活动等评分;
(2)外语成绩主要依据面试时外语对话水平评分;
(3)专业兴趣及综合表达依据面试时语言表达流畅度、逻辑思维能力,对所学专业理解和未来学习规划等评分。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东农教字[2024]34号)相关规定。
工程学院
2025年1月8日
附件2
附件二:东农教字〔2024〕34号 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