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确定2024年本科生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学院公示:附件3:2024年秋季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doc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11月13日,对上述拟获奖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55190089 551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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