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基地建设,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学校特举办第十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年龄在35周岁 (含) 以下 [1987年4月1日 (含)以后出生] 的中国公民。
由2人及以上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中30周岁 (含) 以下 [1992年4月1日 (含) 以后出生] 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二、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创办年限 (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3年3月31日为基准。
创新组
指2023年3月31日 (含) 前未进行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初创组
指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 [2021年4月1日 (含) 以后登记注册] 的创业项目。
成长组
指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 [2018年4月1日(含) 至2021年3月31日 (含) 期间登记注册] 的创业项目。
三、四条赛道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未来产业
生命健康产业
智能制造及其他产业
四、参赛项目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五、项目申报
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
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主体股份 (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
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
可同时出具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证书或证明
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六、相关要求
参加“创青春”大赛的同学将报名信息表于2023年7月9日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284076 3079@qq.com,报名方式与报名信息表群内通知。